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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溪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日期:2016/4/25 0:18:50 点击量:

LXDR—2016—01006

泸政办发〔2016〕10号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溪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泸溪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泸溪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

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全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及《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有关要求,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依托泸溪县12345平台整合其他热线,优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服务方式,依法简化行政执法办事流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贯彻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工作,各部门以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为重点,梳理、编制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列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各部门要就每个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事条件、申请资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做到具体详实、一目了然、并提供申请资料示范文本。县人民政府将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新闻媒体等平台将目录和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所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各部门要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流程全面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办理同一事项时,上一个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供。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办事部门告知申请人办事条件和应负责任,申请人知晓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后,办事部门先行办理,相应加强事后核查监管和信用信息管理。

  (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和环节。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即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要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细节,简化完善审查环节,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廉政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定。建立健全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受理单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

  (四)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基础数据库、电子证照库等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跨部门、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开发政务超市功能,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五)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各部门要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及县政府门户网站,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具备网上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2016年6月20日前,县直各部门要确定若干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网上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事承诺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告;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全系统统一使用的原则和“纵向全覆盖、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统一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无缝对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抓落实。各部门要重点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商事登记、创业创新等方面公共服务事项,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同步向社会公开。按照上级要求,2016年6月20日前制定并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县直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办理的每一个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并实施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具体措施,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二)回应关切促服务。各部门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及时了解群众需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三)协同配合推改革。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审批制度和公共服务体制的改革,主动作为、互相协同,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

  各部门要按照《通知》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并将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4月28日前报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公大楼505室)。

  (二)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对照本部门的职责认真清理公共服务事项,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关,清理完成后,请将汇总表、信息表、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申请资料示范文本的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于2016年5月15日前提交县审改办,联系人:李云民,电话:4260659,手机:13574375527。具体工作表格请各单位到县审改工作群下载(QQ群:152023434)。

  (三)及时进行公告。各单位将所梳理的所有公共服务事项于2016年6月20日前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告。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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