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2年度自评估报告
来源: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日期:2023/11/17 9:21:12 点击量: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2年度自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
一、产业开发区概况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湘西自治州泸溪县,园区代码S438115,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新材料,特色产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006年泸溪县政府委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针对《泸溪县武溪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湘环评[2007]96号)。 2012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安仁工业集中区等29家省级工业集中区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187号),升级为省级工业集中区,更名为泸溪工业集中区。2016年7月1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湘政函〔2016〕102号),升级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园区调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已获省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批复文号湘环函【2022】11号。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园区最新的核准范围为379.43公顷,分为六个区块。根据现场调查结合“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资料,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开发面积约为255.4公顷。
2022年产业开发区完成GDP65亿元,截止到年底,产业开发区核准范围内已入园企业数量33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36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2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5个。产业开发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32个(湖南艺梭科技有限公司不需办理环评手续),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产业开发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7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4个,未完成验收的有3家(未正式投产,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产业开发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26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0家。产业开发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7个,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0个。
产业开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374.89t/a,二氧化硫408.89t/a,无氨氮、氮氧化物及VOCs指标。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006 年泸溪县政府委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针对《泸溪县武溪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对《泸溪县武溪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湘环评[2007]96号)。批复武溪工业园总体规划面积3.21km2,产业定位为:以发展二类工业为主,选择性地接纳部分三类工业,工业发展方向为重点发展铝产品加工、磷产品加工、锰、锌产品深加工,大力发展生物制药,绿色食品加工业。
2020年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园区调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已获省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批复文号湘环函【2022】11号。
表1 湘环评[2022]11号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1 |
严格依规开发,优化空间功能布局。园区应做好空间功能布局规划,将对周边集镇、安置小区和生态敏感区的影响降至最低。开发活动应依照开发时序,逐步开发,并做到区域开发与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覆盖相同步。园区规划用地不得涉及各类法定保护地,严格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园区建设。拟规划的化工片区应严格边界管控,其范围的划定应严守《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及其相关条款的修订和释义要求,化工片区应对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化工园区认定评估导则》及《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高标准建设,后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新的禁止和限制性要求的,应严格予以执行。 |
园区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范围、功能布局进行开发建设,积极推进武水南岸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南岸片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管网建设已完成前期立项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拟规划的化工片区目前尚未开发。 |
2 |
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园区产业引进应严格落实园区“三线一单”及《报告书》的环境准入要求。化工项目的类别以国、省产业发展部门确定的具体信息为准,化工项目的引进应符合当地相关产业基础及资源禀赋,不得在依法依规划定的化工片区以外新建设化工项目。除产业升级改造及产能整合以外,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初级治炼项目,不新建电解锰项目严格控制重金属类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项目。 |
园区严格按照“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及规划环评报告书中准入条件对入园项目进行审核,2022年新增企业均符合相关产业定位及准入条件。 |
3 |
落实管控指施,加强园区排污管理。园区须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园区各片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未完成、污水管网未接通之前,新建涉生产废水排放的企业不得投产,园区不得超污水处理厂能力引进污水排放项目。北区污水排入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根据地方承诺,该污水处理厂应于 2022 年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在未完成设置审批前,泸溪高新区不引进新增废水排放量的项目。狮子山片区和南区污水排入规划配套建设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的环评应与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同步开展,其排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工片区采用专用密闭管道输送废水,逐步实现“一企一管”和可视可监测要求。园区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对重点排放企业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园区内禁止新建 10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园区应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范围内布局了电解钰渣尾矿库,园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库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入园企业及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推动重点污染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园区应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化工片区及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 |
园区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武水南岸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南岸片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管网建设已完成前期立项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武水南岸2022年未新增企业;2022年11月由湖南省环科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于2023年1月2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批复文号“湘环函[2023]2号”;园区内未新建10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企业环保信息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园区企业环保、验收、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等情况进行统计,及时更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完善整改。2022年委托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环保管家服务工作,及时对园区企业环保情况进行监管、排查。 |
4 |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园区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方案,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重点监控园区周边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并涵盖 VOCs 等相关特征污染物监测,加强对周边空气质量检测和污染溯源分析,重点监控园区周边武溪镇镇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对园区重点排放企业,特别是主要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防止偷排漏排。 |
2022年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规划环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对园区污水处理厂上下游及环境空气、企业废气排放等进行了监测。园区设置4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小微站,对TSP、SO2、NO2、CO、O3、PM2.5、PM10进行对实时监测,随时了解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
5 |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主要涉重、涉化企业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风险防控,化工园区应建设公共的事故水池、应急截流沟。 |
园区投产企业均按要求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针对相应的风险物质采取了应急措施,设置隔油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沉淀池、围堰等防止风险物质外排。已于2022年开展《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与2023年3月4日召开专家审查会,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将尽快修改完善,完成备案工作。 |
6 |
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拆迁安置计划。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统筹考虑《泸溪县国土空间规划》与本次泸溪高新区调区扩区规划,构建化工片区与城镇居住区间的生态廊道,做好周边环境控制,化工园区周边 1公里范围内不新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
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未在工业用地及周边建设环境敏感目标。后续开发建设将统筹考虑《泸溪县国土空间规划》与本次泸溪高新区调区扩区规划,构建化工片区与城镇居住区间的生态廊道,做好周边环境控制。化工园区目前未设立,未进行开发建设。 |
7 |
做好园区开发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留自然山体、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
园区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用地红线进行开发建设,为对周边山体、水体进行破坏,施工期采取完善的环保措施,禁止渣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落实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未造成水土流失及水体污染事故。 |
表2 规划环评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达标情况 |
地表水 |
北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500m |
pH、总氮、氨氮、总磷、COD、BOD5、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锌、镍、镉、铅、锰、钙、砷、汞、六价铬 |
1次/监测1天 |
达标 |
武水汇入沅江汇入口 |
||||
大气 |
联盟村居民点 |
硫化氢、氨、甲醇、甲醛、硫酸雾、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 |
2次/监测2天 |
达标 |
有组织废气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
硫化氢、氨、甲醇、甲醛、硫酸雾、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 |
1次/监测1天 |
达标 |
污水处理站废气设施出口 |
硫化氢、氨、甲醇、甲醛、硫酸雾、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 |
达标 |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 |
甲醛、硫酸雾、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 |
达标 |
|
下风向 |
硫化氢、氨、甲醇、甲醛、硫酸雾、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 |
达标 |
根据自行监测结果,监测企业废气污染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监测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均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1、生态红线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以下简称意见),全省所辖国土面积按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为三类,即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依据《意见》附件1,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可用于省级以上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利用。按照《意见》关于大湘西区域的具体要求,并结合产业开发区自然地理环境状况、城市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具体边界以规划部门及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部门核定的产业开发区开发边界为准。
2、环境质量底线管理控制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控制目标(环境质量底线)分别为:环境空气达GB3095-2012的二类区标准,氨、硫化氢、氯、氯化氢、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特征因子参照执行《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18)中的“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沅江、武水等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为区内及周边农用地满足GB15618-2018风险管控标准,开发区内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达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达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园区规划水平年污染源排放可实现达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园区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根据2022年园区常规监测结果,园区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均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管理控制
目前核准范围内生活用水由县城自来水管网作为水源。工业用水中对水质有要求的采用城市自来水,其它从武水及沅江取用,武水及沅江水资源利用上线远低于泸溪县水资源承载能力,区域水资源完全可承载,供水有保障。
园区核准范围面积为379.43公顷,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开发面积约为255.4公顷,尚有124.03公顷土地资源可开发。
产业开发区工业、生活用能基本为电能、天然气,能源消耗量有限,区域能源供应能满足园区企业发展需求。
4、生态环境准入及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020年11月1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省建立“1+4+14+860”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以下简称“准入清单”。对照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现状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3。
表3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实际情况 |
相符性 |
空间布局约束 |
园区引进企业应当符合“泸溪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
园区在引进企业时,严格按照“泸溪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进行引入。 |
符合 |
以发展二类工业为主,选择性地接纳部分三类工业。在工业用地边界与居住用地之间设置一定的绿化隔离带。 |
目前园区按照规划环评的要求已发展二类工业为主,项目入园严格按照定位产业链筛选,产品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集中设置工业版块,在工业用地边界与居住地之间设置了绿化带。 |
符合 |
|
严格危化品生产项目进区入园审批,实施化工产业行业准入,入园项目必须是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园区规划的化工产业项目。 |
园区内无生产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按照化工产业行业准入的要求实施,所有入园化工项目均符合园区规划,环保部门均进行了认定和审批 |
符合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废污水经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沅江。开展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专项排查整治。 |
园区排水管网及企业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区块一、区块四企业污水经园区污水管道统一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外排至沅江。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00m3/d,,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调节池→水解酸化 A 2 /O 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滤布滤池过滤+接触消毒 ” 处理工艺; 区块二、区块三、区块四、区块五、区块六无配套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立项及可行性研究工作。目前上述五个地块企业废水由公司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进入附近地表水,详情见表5 |
符合 |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 重点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炉窑深度治理。完成生物制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治理。 园内化工企业应加强对废气尤其是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排放,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 |
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污节点均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且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满足相应行业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符合 |
|
园区要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禁造成二次污染。对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
园区内企业按照环保管理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从收集、转运到处置进行全流程的合理管控,确保不再产生二次污染。园区协助环保主管部门加强对园区企业固废处理的监管。 |
符合 |
|
环境风险防控 |
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组织落实《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相关要求,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对开发区环境风险重点防控企业的管理。园区雨水总排放口设置监视及关闭阀,设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排口,确保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全部收集。 |
园区已按《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
符合 |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均已按照要求编制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且园区内已有26家企业制定了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2022年12月在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2022年湘西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
符合 |
|
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应对建设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渗、监测等场地污染防治措施。 |
园区新建的化工项目,均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风险评估,提出了防渗、监测的相关要求 |
符合 |
|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力度,加大涉重金属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金属减排。电解锰行业对以下污染物进行重点防治:铬、硒、锰、氨氮、酸雾、工业粉尘、锰渣、阳极泥、硫化渣和铬渣。 |
产业园区严格按照要求对园区内涉重金属的企业加强监管,开展了针对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的专项整治行动 |
符合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以电解锌、铝合金型材加工行业为重点,采取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和原材料、使用清洁能源、完善能源计量器具等节能措施。到2020年,园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值为23.06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702吨标煤/万元;到2025年,园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值为37.87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590吨标煤/万元,单位GDP能耗较2018年下降15%。 |
产业园区对园区内采用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的公司清理,要求企业更换生产设施,优化生产工艺和原材料、使用清洁能源。园区202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符合相关要求 |
符合 |
强化工业节水,重点开展化工、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到 2020 年,泸溪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25.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22.1%。 |
园区要求企业工业节水,重点要求化工、食品等高耗水工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2020年园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符合相关要求 |
符合 |
|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建设,必须满足重大产业项目发展需要。优先保障主动进入园区的涉矿加工企业用地。到 2025 年,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175 万元/亩。 |
园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优先保障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建设,且优先保障主动进入园区的涉矿加工企业用地 |
符合 |
(三)水环境管理
1、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实际处理规模558m3/d,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调节池→水解酸化A2/O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滤布滤池过滤+接触消毒”,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 100% 。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为核准范围中地块一及地块四,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 13 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122.76m3/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21个(部分企业仅有生活污水排放),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89t/a,氨氮0.06t/a。
2022年11月由湖南省环科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于2023年1月2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批复文号“湘环函[2023]2号”。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武水汇合口国控断面,水功能区划III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
2、区块二、区块三、区块五、区块六废水处理情况
区块二、区块三、区块五、区块六无配套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立项及可行性研究工作。目前上述五个地块企业废水由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进入附近地表水。相关企业废水处理情况见下表。
表4 区块二、区块三、区块五、区块六范围内企业废水处理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废水类型 |
处理治理设施 |
排放去向 |
1 |
溪县鑫兴冶化有限公司 |
电解槽和硅整流器冷却产生的间接冷却水 |
冷却水循环系统处理 |
回用 |
滤布清洗废水、钝化后极板冲洗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
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第一、第二生产线配套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0m3/d,处理工艺“压滤+化学沉淀+中和+化学沉淀+压滤”;第三生产线配套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300m3/d,处理工艺“压滤+化学沉淀+中和” |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
||
2 |
湖南先伟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废水、生活废水 |
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工艺“气浮+初沉+UASB 厌氧+生物接触氧化+二级好氧+MBR 膜”,处理规模60m3/d。 |
经处理后的污水外运至泸溪县启迪浦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
3 |
泸溪县金瑞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废水 |
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规模300m3/d,处理工艺“铁/碳微电解床+氢氧化钠沉淀工艺”。 |
回用 |
生活污水 |
地埋式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规模为50m3/d |
达标排放至火炉溪 |
||
4 |
泸溪亿兴科技有限公司 |
球磨工序废水 |
冷却水池冷却处理 |
回用 |
5 |
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碱洗废水、厂区初期雨水 |
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规模515t/d。处理工艺“中和→化学沉淀→压滤→二次沉淀→回用水池→在线监控” |
回用水池中的大部分水返回再利用,小部分水通过在线监控后由流量槽排放。
|
6 |
泸溪县金利化工有限公司(停产) |
生产废水 |
配套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 30m3 /d,处理工艺“加药中和沉淀+压滤” |
回用 |
7 |
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
离子交换废水、碱洗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洗水和初期雨水 |
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规模1500t/d,处理工艺“调节池→混合池(调节pH)→第二混合池→反应池(加入纳米制剂)→斜板沉淀池→上清液进入电絮凝系统→二段反应系统(四级反应池依次分别加入石灰乳、稳定剂、纳米制剂和絮凝剂)→斜板沉淀池→上清液回用或达标排放” |
一部分回用,其余达标排放 |
无“双源”地下水监测设备建设。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未涉及黑臭水体。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 13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130.672926 t/a,氮氧化物 101.164405 t/a,VOCs 0.609482 t/a,其他/t/a。
产业开发区于核准范围内建有4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小微站(园区管委会、高新区老办公楼、五中宿舍楼、武水花园),对PM10、PM2.5、SO2、NO2、O3、CO等常规因子进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稳定,监测数据达标率为100%。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个,已完成修复 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8(2022年5家企业未生产)个,产生量419161.121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3300.871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415860.25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0个,2021年年底库存量43024.537t,产生量127040.5545t,其中,自行综合利用47245.8t,自行处置0 t,外委处置110409.7245t,年底库存12456.3607t。
园区内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均进行了妥善处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进行了全过程监管。
产业开发区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
(七)环境风险管理
《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版)于2019年12月20日备案,县级备案编号:433122-2019-006-G,州级备案编号:433122-2019-010-G。
2022年12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于2023年3月4日召开了《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审查。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8日在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举行了“2022年湘西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园区内现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27家,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企业3家(未正式投产,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其他企业不需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八)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
(九)产业开发区信用评价
根据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园区信用评价自评分为9分,评价结果为环保合格园区。
表4 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自评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得分 |
1 |
环境准入 |
规划环评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0 |
2 |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
0 |
||
3 |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
0 |
||
4 |
环境监管 |
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
0 |
5 |
水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
0 |
|
6 |
气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未建立工业炉窑、锅炉清单和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台账,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
0 |
|
7 |
固废管理 |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
0 |
|
8 |
土壤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
0 |
|
9 |
环境监测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0 |
|
10 |
监管能力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0 |
|
11 |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
0 |
||
12 |
环境信息管理 |
产业园区未建立健全“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等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
0 |
|
13 |
风险防控 |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0 |
14 |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
0 |
||
15 |
环境风险 |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
0 |
|
16 |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
0 |
||
17 |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
0 |
||
18 |
绿色发展 |
污染物减排 |
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削减率排名前10%。 |
0 |
19 |
创新与示范 |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
0 |
|
20 |
公众参与 |
环保信息公开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环境信息。 |
0 |
21 |
舆情与投诉 |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
0 |
|
22 |
其他 |
/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
0 |
23 |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 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
0 |
||
24 |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
0 |
||
总分:9 等级 环保合格园区 |
根据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园区信用评价自评分为9分,评价结果为环保合格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一)严把入园企业环保准入关
切实履行招商引资入园企业前征求环保意见,环保提出有异议的项目一律不准入园。2022年,园区未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切实把好了企业污染源限止准入关,避免了在承接产业时,出现污染转移问题。
(二)建立环境信息管理平台
泸溪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生产工况、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通过将各类废气和废水在线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空气小微站等环保设置,将园区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采用数字化管理模式,细化监管措施,丰富监管手段。
(三)开展全方位的园区环保现状排查
对已入驻企业开展环保状况调查,对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结合现场调查,查验环境管理台账及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并参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等,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问题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整改要求或改进建议,对每个环节提出相应的环保建议,包括补充或完善相应环保手续、提出污染防治设施优化改良建议、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建议等。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企业存在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环保管理不系统,管理制度未全面落实,部分企业环保管理人员水平不高,对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深、力度不够。
2、整体功能分区不明。由于历史原因,园区初期规划滞后,一些区域居民区与工业区距离过近,环境投诉不可避免地存在,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些影响,也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核准范围中区块二、区块三、区块五、区块六缺乏配套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需尽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开展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行动。加强现有企业管理,督促企业完善相应环保手续(环评及验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排污许可等),并加强排查监管。
2、强化企业帮扶,继续开展问题排查。协助企业建立、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建立规范化台账记录,备齐应急预案、排污许可等基本材料;同时通过三方环保管家进企业排查,逐个梳理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3、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健全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智慧平台系统的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将园区环保监管网格化、数字化,借助智慧平台的智能性、高效性将园区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一个台阶。
4、积极推进武水南岸个区块配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实施进度,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附表: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度报告表格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网站首页 - 走进泸溪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主办 湘ICP备18022056号
版权所有: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743-4225388
技术支持:湖南阳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