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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日期:2017/10/25 15:58:16 点击量: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整改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10

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建设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底前,工业园区(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具体要求,加速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全面整改完成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新区基本情况

泸溪高新区是以高新技术的铝系列材料精深加工、新金属材料加工产业为主导,在创新创业园引进无污染、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电子电器、制鞋、制伞等新兴企业的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规模以上企业6家,在创新创业园(多功能标准厂房)企业10家。

现园区内一家企业(湖南银阁铝型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5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只需循环的间接冷却水,无任何污染物且不外排。标准厂房内企业都是无污染、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制鞋、制伞企业,无生产用水。银阁公司已建一座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污水处理站,并通过环保验收,所有生产废水已达标排放,该公司处理后废水可直接排进开发区雨水管网。其余所有企业(除循环冷却水)每天用水就是生活用水,每天用水量在200吨左右,产生的生活废水(入污水管网)大约在180/天。依据企业的用水情况,高新区也作了全面细致的科学调查,园区每天外排的废水来源就是各企业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氮、磷、CODBOD5等。

二、整改范围

1、泸溪高新区污水处理站工程一期(500/天),预算投资400万元。

2、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部分)。

三、整改目标

全面加速推进县高新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程,确保201712月底前,泸溪高新区污水处理站按规定建成投用,泸溪县武溪镇城乡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工程完成30%

四、整改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710月中旬前)

组织召开县级环保整改专题部署工作会,调度项目推进情况,明确各县直有关单位具体职责。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11月中旬前)

一期污水处理站完成管网、土石方工程,并完成主要设备、在线监控装置采购工作。城乡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发布正式采购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配合服务。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712月底前)

一期污水处理站全面建成投用,在线监控装置全面部署完成。城乡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完成工程建设30%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一期污水处理站推进组、城乡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推进组等2个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一期污水处理站推进组

组长:罗云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熙学 泸溪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单位:高新区、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

整改职责:一是做实做好一期污水处理站工程设计建设工作,同时加速推进项目施工进展;二是科学设置企业入园门槛,重点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小的新型环保型高新技术企业。

(二)城乡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推进组

组长:张胜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丹 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

杨胜春 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环保局、高新区、武溪镇

整改职责:县政府办负责整个项目调度,县住建局牵头项目实施,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高新区、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做好PPP项目的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有关具体工作,确保项目进程规范,进展迅速。

六、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对此次整改推进的两个项目,牵头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周密部署和科学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各个环节有人管、有人办、有成效。

(二)狠抓落实,按时完成任务。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成一期污水处理站,同时开工城乡污水集中处理PPP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困难、问题,应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做好汇报,妥善处理。

(三)通力协作,严格追究责任。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督察力度,牵头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直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 ,搞好服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整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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